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的奠基人下篇郭翔先生(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代表们认为,卖淫嫖娼是世界性“社会病”。娼妓被视为古老的职业,是无法消除的。一些西方国家开设“红灯区”,利用行政的、法律的、医疗卫生的手
代表们认为,卖淫嫖娼是世界性“社会病”。娼妓被视为古老的职业,是无法消除的。一些西方国家开设“红灯区”,利用行政的、法律的、医疗卫生的手段管理起来,并成为一个税收来源。有的学者称卖淫嫖娼是“无受害者犯罪”。既然消除不了,那就由政府管起来。我们国家不可能采取西方国家的措施,尽管有的学者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但多数同志认为在中国无此可能。大家呼吁,根据卖淫嫖娼的新情况、新特点,一定要加强管理、查处、改造。
根据学会同志建议,我提交了“国际社会的卖淫问题”和“一些国家法律对卖淫嫖娼的规定”。代表们对我国出现的卖淫嫖娼问题比较焦虑,尚无有效对策。一方面不得不面对卖淫嫖娼问题急剧蔓延的局面,另一方面又不可能采取国际社会通行的一些管理措施。这种两难局面将会长期困扰我们。
由于会议讨论的问题比较敏感,是所谓“社会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为慎重起见,根据张黎群会长的意见,会议的材料不公开,只在会刊《青少年犯罪研究》上发表会议消息、会议纪要及一些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参加会议的戴宜生回京后,把会议讨论的问题以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的名义写了一份“供领导参考”的简报,呈报上面。一次王仲方在人民大会堂见到张黎群说,你的学会干了一件大好事,把卖淫嫖娼问题捅开了,上面已引起重视。
第三,关于1990年成都会议
在南昌会议期间,张黎群会长和学会同青海省的理事商量,拟于1989年在西宁召开一次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术讨论会。青海省政法委、省法学会经研究,同意于1989年8月在西宁开会,主要议题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与青少年犯罪”。学会于1989年初发出会议通知,要理事、会员作好论文准备。
但后因北京发生政治风波,西宁会议未能按时召开,也未能延期举行。
1990年4月,在张黎群会长和学会领导下,由学会中南地区研究与联络中心和深圳市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联合召开了“卖淫嫖娼调查分析与控制对策研讨会”。这是学会在政治风波后首次组织的专题讨论会,会议效果较好。在张黎群会长的联络下,1990年10月,学会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在成都市召开了“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术讨论会暨十年青少年犯罪研究优秀成果表彰会”,张黎群会长主持和领导了会议,并代表学会作了“青少年犯罪研究十年总结与九十年代学科建设理论体系的构想”的报告。与会代表140多人,收到论文130余篇。会前,中央政治局委员、四川省委书记杨汝岱同志接见了张黎群,表示对学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里有关领导也出席会议,讲话祝贺、支持。会议代表围绕着新形势下青少年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进行讨论。
但会议期间发生了两件不大不小的风波。
第一个是评奖问题。
从青岛规划会议至成都会议,已经有10年了,学会从未对优秀学术成果进行评奖活动。理事、会员多次反映,我也在会长办公会议上多次提出。后来学会同意评奖,但魏久明提出评奖让赤光负责,大家也没说什么。参评的成果由理事和地方学会推荐,然后由评委会评定。赤光规定了几条标准:第一条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凡有自由化嫌疑的一律不得参评。当时赤光先把一些颇有学术水平而并无自由化内容的论著刷下去了。在当时的背景下,虽然我及其他评委提出了不同意见,希望评委再翻看一下这些论著,但并未被采纳。大家没有再坚持,但颇觉遗憾。经评委评定,一共有156名优秀成果作者获奖。张黎群会长从四川弄来一万元奖金,奖给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20元。参评的人并不在乎钱多少,主要看重其学术价值和全国学会的评价。
获奖证书送到会务组后,负责会议的学会副秘书长、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刘成根一看四川没有一等奖,西南地区的成果评奖都比较低,很恼火,就向副会长邓又天反映。邓又天因学校有课未去北京参加评委会评选,从评委许前程那里知道了评选结果,认为压低了西南地区作品,评选不公。在预备会上他提出要重新调整,魏久明、赤光不同意,于是就当着各地理事代表的面吵起来,而且吵得非常厉害。后来别人通知我去开会,我听后同意适当调整,但魏、赤坚决不同意,而且魏还大声吼叫:“是谁把这个评奖结果捅出去的,要查出来,把他开除!”一下子气氛紧张起来。一些省市的代表和理事纷纷退出会议。在争吵中,邓又天说:“评选结果为什么不能改?国家宪法都能按照规定修改,我们自己定的就不能改?”学会自成立从未出现过那样的僵局和紧张气氛。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 网址: http://www.zfltzz.cn/qikandaodu/2021/0518/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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