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的奠基人下篇郭翔先生(1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我和潘仕深知,20周年庆典,既说明学会活动和影响达到了高潮,又是学会的转折。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要求,经过联络与协调,由张黎群
我和潘仕深知,20周年庆典,既说明学会活动和影响达到了高潮,又是学会的转折。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要求,经过联络与协调,由张黎群、万绍芬、我、张潘仕四人署名写出转会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转至团中央管理。团中央要求,学会转过去后,一切有关学会的人事、经费、活动均由团中央管理安排。这样,由张黎群先生创建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模式即将终结。这或许是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20周年的宿命。
以前,我曾问过张潘仕,为什么社会学所一定要让学会转出来?潘仕讲,原来社会学所的领导何建章、陆学艺、张健(副所长、党委书记)都很支持学会的工作,对张老十分尊重。张健还担任学会副会长,参加过学会一些活动。所以,当时学会没有“后顾之忧”。但新的所领导上任后,对学会情况不太了解,也不愿意担任学会领导职务,因为专业不对口。副所长李培林参加过学会的学术会议,对学会有好感,但也不愿意担任学会领导职务,主要因为不是搞青少年和犯罪问题研究的。所里一位党委委员有意到学会任职,但张老不同意,于是这位党委委员就使绊子。张老身体好时,他还有所收敛,后来看到张老身患重病,就无所顾忌了,使劲鼓捣把学会转走。
所里一位党委副书记打电话给我,催促转会。我报告张老后问,是不是再做做工作,使学会留在社会学所?张老说,人家已经“下逐客令了”,我们要知趣,转就转吧。戴宜生不了解情况,说“这是主动缴枪”。其实,学会是被逼如此。但在转会过程中,我一再强调,学会是学术团体,不是机关性质的组织;学术研究不等于政策研究;青少年犯罪是社会问题,不属于政治及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学术活跃是学会的生命,但转会后,我们不再干预学会的任何活动。
问:的确,中国社科院青少所撤销后,学会挂靠在社会学所,但失去了强有力的后盾,没有正式的办公地点,没有专职人员,没有可靠的经费来源。要是没有张黎群先生这样的学会领袖人物,学会难有大的作为。我(张荆)在上世纪90年代初出国留学,没想到学会却迎来“黄金10年”,开了那么多有影响的全国学术讨论会,反映出在张黎群先生领导下,学会一直充满活力。
郭:据统计,学会成立后20年间,仅全国性学术讨论会就开了大概14次,而且一般都开得成功、圆满。除了客观原因之外(如全社会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各级领导重视、大批热心人士参与研究),主要是张黎群先生领导有方。
张黎群先生不是一般的老干部、领导干部,他不仅有丰富的阅历,而且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有眼光,有智慧,有魄力,胸怀宽广,上下左右、四面八方都能联络、沟通、团结。学会没钱,除张黎群先生募集些经费外,开学术研讨会的费用,主要由承办单位负担。他常说,学会不是党政机关,不能下命令,不能强迫,而是靠吸引力。我们不能当白衣秀士,不能当孤家寡人,而要五湖四海,“八百诸侯,各自为战”,“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不能把学术会议开成“帽子公司”,对学术问题坚决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不能让大家“心怀忧虑,提心吊胆”地来开会。要畅所欲言,大胆说出自己的学术见解。张会长曾经说过,每次开会,看到新的成果,新的人才,就很高兴;我们开会,就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学术交流的场合,越生动活泼越好,大家越心情舒畅越好。据我所知,在我们召开的所有全国性学术会议中,除了成都会议有小小风波、平顶山会议有些杂音以外,都开得很圆满成功。这主要归功于张黎群先生的人格魅力和高超的领导艺术。
张黎群先生认为,学会工作是需要人来干的。限于经费困难,无法按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张老便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用电话征询理事意见的办法,对学会领导机构的人事进行调整。例如,先后增补戴宜生、于崇浩、杨若何、刘成根、许前程、张健、刘盛虞、周长康、张潘仕等为副会长,我和徐建为执行会长,以及将一些副会长变为顾问。担任秘书长的先后有李景先(1982~1987)、历军(1987~1988)、肖约之(1988~1993)、皮艺军(1993~1998)、张潘仕(1998~2004)。1999年3月,根据理事扩大会议通过,郗杰英、郭建安、周振想、李玫瑾、张美英、许章润、周路、李学斌、肖剑鸣、肖建国等为副会长,为2000年学会换届作好组织准备。总之,在张黎群会长领导下,学会领导机构人事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大家同心协力,保证了学会活动的正常开展。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 网址: http://www.zfltzz.cn/qikandaodu/2021/0518/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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