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的奠基人下篇郭翔先生(1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问:在“中国犯罪学口述史”中有学者说,学会成立以来,一直停留在倡导、宣传方面,没有科学的方法论。我们作为过来人都知道这不符合实际。我(张
问:在“中国犯罪学口述史”中有学者说,学会成立以来,一直停留在倡导、宣传方面,没有科学的方法论。我们作为过来人都知道这不符合实际。我(张荆)从1982年进入青少所后,就参与了一些颇具影响的调查研究。比如,天津流失生的犯罪调查、抚顺“保外帮教”调查、全国六省市青少年犯罪原因调查等。实证研究有许多方法,个案访谈、参与性观察、抽样调查等,在青少年犯罪研究中这些方法都可以用,不能说某一种调查方式是科学的方法论,其他调查方式就不是科学的方法论。我认为对学会的实证研究和学术活动要有一个公平和公正的评价。
郭:不管是什么人,凡涉及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历史的言论,必须公平、公正、客观,要实事求是,“有真凭实据”。如果信马由缰,不可能成为信史。
据我了解的情况,从学会成立以来,张黎群先生和学会一直重视科学的方法论。张黎群先生在1982年10月发表的题为《关于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方法》的文章中,就提出“开展社会科学的科学实验”问题。他说:“自然科学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实验,社会科学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科学实验。我们不应该将科学实验的意义理解得很窄,认为只有实验室的实验才是科学的实验。社会科学同样应该有科学实验,它是客观的、放到社会中的实验。”“我们认为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同样需要开展科学实验。”他还提出“要将典型调查与社会调查结合起来”,“要掌握现代统计科学,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起来”。
学会成立之初,张黎群先生就领导组织青少所人员和其他方面的同志开展了一系列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张黎群先生一次在总结学会工作中提到,你(张荆)参加了一些调查,取得了大量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为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
在上世纪90年代,张黎群先生和学会又领导组织了两次大的青少年犯罪问题调查。
第一次是1991年,受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实施了“八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调查”。这次调查,张黎群先生亲自领导,由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具体实施,八省市有关领导部门积极配合。此次调查采用的是社会学随机对比抽样和问卷的方法,获得有效问卷1983份。经过年轻学者佟新运用计算机处理,获得数据46万多个。据此由学会向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写出了多字的调查报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1992年3月26日编印的《调查研究》第二期上,全文印发了《关于八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并注明报送: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常委会秘书处、常委会办公厅各局室,以及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法制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等。
张黎群先生和学会领导组织的这项大规模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调查为党和国家制定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决策,为国家制定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受到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好评。此项重要调查,明显地体现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科学方法论。
第二次是由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的在武汉市武昌区进行的“同龄群青少年违法犯罪纵向跟踪调查”。在你们去年对我的访谈中,我已作简略介绍(见《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第18页)。现在我再说明一下。
武汉调查是根据美国著名犯罪学家、宾夕法尼亚大学塞林刑法与犯罪学研究中心主任马汶·沃尔夫冈教授建议,并按照他在美国费城进行的两次“同龄群青少年违法犯罪纵向跟踪调查”的方法,并在他亲自咨询和给予技术指导下进行的科学性调查。
沃尔夫冈教授于1988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在上海举办的“轻微犯罪青少年学生教育国际研讨会”,会上介绍了他在美国费城的两次调查。会议期间他送我一本他根据费城调查写的英文书,并亲自签名;我问了翻译,中文书名应该为《从儿童到成年,从违法到犯罪》。他想找到中国合作者,也按照费城调查的方法,在中国找个城市进行调查。因为事前我对沃尔夫冈并不了解,故未置可否。1989年1月,沃尔夫冈来中国访问时再次向我介绍了费城调查,开始引起我的兴趣。
1989年8月,沃尔夫冈排除阻力应邀来华访问,受到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隆重接待。国家教委通知中国政法大学,沃尔夫冈要同我座谈,并交代,沃尔夫冈是美国著名学者,在敏感时期来华访问难能可贵,一定要热情接待,友好座谈。校方对此特别重视,周到地安排了此次座谈。现将《青少年犯罪研究》1989年第10期发的一条题为《郭翔等同美国学者沃尔夫冈教授进行座谈》的短讯摘录如下:“1989年8月29日上午,国际著名犯罪学家、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尔夫冈教授同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郭翔教授就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了座谈。参加座谈的还有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专家和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的研究人员。”“沃尔夫冈教授是应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访华的。1988年10月,他曾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轻微犯罪青少年学生教育国际研讨会’,向会议提交的《根据不同年龄不同犯罪阶段教育青少年罪犯》的论文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兴趣。”“会后,他应邀赴北京到最高人民法院讲学。1989年1月,沃尔夫冈再次访华时,向郭翔介绍了由他在美国和波多黎各组织的对青少年犯罪进行的跟踪调查,并建议中国选择某个大城市进行跟踪调查,以对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切实考察。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学会会长张黎群指示,跟踪调查是一项重要的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学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此种调查。这次郭翔同沃尔夫冈教授主要就跟踪问题进行了讨论。”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 网址: http://www.zfltzz.cn/qikandaodu/2021/0518/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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