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事业的奠基人下篇郭翔先生(2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理论研究为现实服务的方针。青少年犯罪的现实,社会治安的需要,呼吁着理论研究。现实在不断发展变化,研究工作也
第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理论研究为现实服务的方针。青少年犯罪的现实,社会治安的需要,呼吁着理论研究。现实在不断发展变化,研究工作也不能停滞不前。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研究为现实需要服务的方针,我们的科研活动才有生命力,才会受到社会的欢迎和支持。理论应来源于实际,但又高于实际,并用于指导实际,在实际中检验和发展理论研究。这也是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基本经验之一。
第四,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良好的学风。在学术上,允许独立思考,允许有创新。只要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只要不违背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什么学术意见都可以讨论;在学术上,允许有一定的自由度。要提倡兼收并蓄的精神,要谦虚谨慎,刻苦钻研,善于学习,善于思考。有的同志说,15年了,我们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学派。在不违背大的原则前提下,在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希望能出几个学派。当然,学派不是自封的,而是以精深和独到的学术研究成果来显示和标定的。干科研,干学会,必须有良好的学风。我们倡导独立思考,倡导创新,即是说要有自己的东西,无论是著作也好,文章也好,都要有自己的见解。没有自己的独到的见解,只是一味拼凑,你出的书再厚,最多是个编书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专家。在科研活动中,参考、借鉴别人的研究成果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如果不允许借鉴参考别人的研究成果,那就等于取消了科研。但也应指出:参考借鉴为的是创新;参考和借鉴不能抄袭和剽窃。在学术研究中,没有比抄袭和剽窃再不可取的了。我们学会成立以来,就倡导有更好的学风,倡导调查研究,刻苦钻研。学风不正,科研是搞不好的,学会工作也搞不好。
第五,提倡“八百诸侯,各显其能”的精神。我们不是党政机关,我们是学会,只能去发动、组织、联络各方面研究力量,开展科研活动。我们不能下命令,不能命令这样做,不能命令那样做。因此各专业委员会,各地方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各专职或兼职研究人员,都要“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从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和本人的专长出发去研究问题,出科研成果。一个学会,要以科研课题、科研活动、科研成果、科研人才取胜,以开拓进取精神和广泛的国内学术联系取胜,否则无立足之地。
第六,要倍加爱护科研人才。我们学会自成立以来,一向搞五湖四海,一向注意发现、培养、爱护、帮助、带动科研人才的成长。要形成学术梯队。现在,我们青少年犯罪研究队伍中,就有不同年龄构成的学术梯队。要特别注意给年轻优秀的科研人才创造必要的条件。我们历来强调:既要出成果,也要出人才。当然,人才也要讲究修养,要德才兼备才行。如果目光短浅,心地狭隘,私心甚重,是成不了好的学术带头人的。
第七,要开阔眼界,注意吸收、借鉴、参考国际社会科研成果,要开展比较研究。我们搞建设不能闭关锁国,同样,搞青少年犯罪研究,也不能闭关锁国,夜郎自大,故步自封。一切有价值的学术成果都要注意研究吸取和借鉴,我们既不能照抄照搬,也不能拒绝人类的科研成果。这是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又一个重要经验。
第八,要有足够的科研经费。没有钱是办不成事的。我们学会曾经得到一些单位和同志们在科研经费上的帮助,我们衷心地表示感谢。但可惜,我们这么大个学会却一直是处在经费困难的境地,许多应该做的事,即使有了人才,还是不能去做。因为受科研经费限制,这是我们一个教训。今后拟在筹集经费上想些办法,走出一条路子来。
二、今后的工作任务
从现在开始到21世纪初,比如2010年,这10多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究竟重点抓些什么,请大家来研究,集思广益。我只是提个大概的思路。
首先,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及动态性,就是说青少年犯罪如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特点。这就决定了我国青少年犯罪研究的长期性,即要作长期的打算。科学无止境。青少年犯罪研究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需要不断加强、深入进行的。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其次,要对今后五年、10年、15年的青少年犯罪趋势作些科学预测。这种预测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及其变化,考虑到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变化,考虑到国内外综合因素的相互影响。比如,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下岗、半下岗职工及城镇失业、半失业、潜失业人口的增多。贫富两极分化的现实及其发展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官员腐败、公职犯罪的突出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独生子女进入青年期对犯罪的影响,职业犯罪、有组织犯罪、跨国跨境犯罪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跨国文化信息尤其是电脑国际联网中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农村的变革及农民流动人口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公对犯罪和重新犯罪的影响,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人际关系的新变化及其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家庭结构变化及其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等等。比如将来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独生子女犯罪,而独生子女犯罪无疑给家庭带来的伤害要严重得多。据有关专家预计,中国的离婚率还要大幅度增加,性关系的混乱还将有新的发展,这对青少年犯罪无疑将产生影响。城镇失业、半失业、潜失业大军的出现,不仅对青年职工的生存和发展产生这种那种的影响,而且对这些职工的子女的教育、成长、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也将发生影响。全球一体化的加快及电脑联网、信息高速公路的出现及其他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都会产生正面和负面的影响。所以,要从不断发展变化的宏观社会背景和国际背景预测我国青少年犯罪的趋势和变化。有些同志已经作了预测,浙江省还召开了专家座谈会,说明大家已经认识到此问题之重要。总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及省市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根据需要和可能,也可以作些趋势预测研究。古人说:“预则立,不预则废。”又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对于我们从事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的团体和个人来说,作些预测研究,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是必要的、有益的。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 网址: http://www.zfltzz.cn/qikandaodu/2021/0518/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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