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法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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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汉儒还将“五德终始说”与王朝治道联系起来进行解释,如对秦朝政治的解释就认为秦属于水德,因此秦政才尚刑杀。“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
汉儒还将“五德终始说”与王朝治道联系起来进行解释,如对秦朝政治的解释就认为秦属于水德,因此秦政才尚刑杀。“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汉书卷二十五上·郊祀志第五上》)
服虔解释“事统上法”是“政尚法令也”。西晋学者臣瓚的解释是:“水阴,阴主刑杀,故上法。”(《汉书卷二十五上·郊祀志第五上》)这是对上古以来至于西周形成的政治德性的异变,是对历史进行简单的五行(天理)循环论的解释。春秋战国以前,所谓阴阳,所谓五行,其语甚稀见。梁启超在《饮冰室文集·阴阳五行说之来历》中陈说阴阳学说之害:“春秋战国以前,所谓阴阳,所谓五行,其语甚希(稀)见,其义极平淡,且此二事从未尝并为一谈。诸经及孔、老、墨、孟、荀、韩诸大哲,皆未尝齿及。然则造此邪说以惑世诬民者谁耶?其始盖起于燕、齐方士。而建设之,传播之,宜负罪者三人焉……曰邹衍,曰董仲舒,曰刘向。”[注]
梁启超评价汉儒董仲舒,认为其所著之《春秋繁露》,“仲舒二千年来受醇儒之徽号,然其书祖述阴阳家言者几居半”[注]。又云:“其中,所含精深之哲理固甚多,要之半袭阴阳家言。最少亦受其影响,而绝非孔、孟、荀以来之学术,则可断言也,仲舒以儒家大师,而态度如此,故一时经学家皆从风而靡。”[注]梁启超:《饮冰室文集点校·阴阳五行说之来历》(第五集),3282、3284、3285页,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
此为阴阳学说对西周以来中国“以德配天”传统治道之变异。以阴阳五行学说与种族所属的神秘自然属性(虞、夏、殷、周所属之五行)相对应,并以此界定某一王朝的政治德性,这本身就是偷换了秦汉以前道统政治中“德”的概念,抽离了“道”的人文内涵,这一学说为秦汉时期的政治学所接受,实是上古以来学术治道的倒退。
其次,近世于清季民国,此一道学虽然犹在,然已不复可以一统。凡怀“旧学”者,无不有忧于此政治学术面临的挑战,无不有忧于传统学术治道之崩溃;凡有志于“新学”者,无不以批判此“道统政治”为能事。故于民国时怀旧者有兴调查民俗之风,时人欲以此为正道明辩,以重立道统;以此为坊化风俗,以明治术;以此为拯救道学,以收拾人心;以此为学术与政治之统一,以有济于当时。民国胡朴安之《中华全国风俗志·自序》云:“以中国不同之风俗,数千年来在统一国家之下,卒能相维相持于不敝者,其道安在?间当求之而得其故,盖以学术统一而已矣。”[注]⑥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1、2页,北京,国立北京大学、中国民俗学会,1933。
此语于近世是言学术统一对于中国这一种族众多、风俗各异国家的重要性。今法犹有“由一统”,而学无有“由一统”,学术事关不同民族、风俗相维相持于一国,无统一之学术,自无以有收拾人心之具。否则,至于今日,凡言于“普世价值”者,学者士人又何以喋喋不休?故“化俗”之治道,首在学术之统一;学术之统一,又首在立有孔孟道学,此为“道统政治”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近世中国治道学术之变,根本是基于经济之变,而非天道循环、人道伦常之变。是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国可变,道亦不变。故凡中国之治道,仍当基于中国之“常道”;中国之“常道”,仍当基于中国之“常理”;中国之“常理”,仍当基于中国之“常情”,此当为传统政统、法统之治道。至少在三皇五帝时期,即已有文教之典册。[注]伏羲、神农、黄帝之坟,谓之以三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尧舜之时,《舜典》云:“慎徽五典”,其中“徽”是完善的意思。在舜之时,不仅“五典”得以完善,还有了专门从事文教的机构。《尚书·舜典》云:“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这是说舜命契为司徒,司徒又为后儒者群体之所出,形成了关于治道的学统(儒学),这一学统为后世继承,经千年不易。故近世中国治道,凡每照抄照搬他人概念,常会有悖此学统。
历史上中国能居不同之风俗,而能卒归于一统,何也?盖有此学术统一之故也,王朝不一定一统,然学术终能够一统国族。近世西学东渐,功利之说兴,儒家仁义之说不与之相抗,学术为之分裂,各执一端,“道统”面临崩溃,不同法俗“遂无统一之矣”。西法之新词蜂拥而至,形成了与传统教法概念之间的纠结,在政法实践上:“不周知全国风俗,而欲为多数人民谋幸福,纵极诚心,于事无济。”⑥一些来自西方法学的诸如民主、自由、权利、阶级、宗教、民族、政党、资本等概念是中国传统“道统政治”中没有的。反观之,传统中国的“道统政治”文化中的中道、王道、仁义、三纲、五常、礼乐、政刑、法俗、律典这些概念在“东渐”的文化中也是没有的。儒家的道统政治文化的特质是立足于用“常道”“常教”之教化来实现其政法的最终目的,追求的是以王道、王法来实现王土,以实现社会“大同”为政法之终极目的,因此,儒家的道统政治是超越了种族、宗教、阶级、国家这些概念来设计的。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 网址: http://www.zfltzz.cn/qikandaodu/2021/0303/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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