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思政元素的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对策研究(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二,采用“思政元素”法学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本是法学教学的传统教学方法,不同的是在“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背景下,法学教师应优选具有“思
第二,采用“思政元素”法学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本是法学教学的传统教学方法,不同的是在“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背景下,法学教师应优选具有“思政元素”的法学案例来开展课堂教学。笔者前文已经提及,行政法学本身就是一门饱含了“思政元素”的法学课程,可以说实践中具有思政教育元素的行政法案例比比皆是。在行政法学课堂上采用“思政元素”法学案例教学法,既能实现一般案例教学的效果,诸如提升学生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锻炼其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还能让学生在一个个现实而鲜活的案例面前,引发对人生和价值的思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施行职业道德养成法。法学专业的许多学生将来都要成为国家公职人员,在行政法学课程授课过程中,更要将法律人职业道德与素养的相关知识融入其中,使学生在学法、知法、守法的基础上,养成良好的法律人职业道德与素养。行政法学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执法模拟和审判模拟,在模拟教学中,由学生分别扮演行政诉讼审判人员、被告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执法中的执法人员等,切身体验不同角色应承担的责任,认识法律职业岗位的素质要求,这样既训练了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又引导了学生树立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观。
第四,打造融入“思政”元素的行政法课程的教学实践平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实践教学环节对学生的价值引领,其改革效果往往大于课堂上的说教。故行政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要辐射到实践教学环节。
首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是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得以开展的主要场所,法律实务工作者的“言传身教”,将对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的形成产生巨大影响。因此行政法学“课程思政”改革,要打破高校与实践部门的壁垒,尝试与政府机关、法院行政庭等建立“课程思政”改革的联动机制,增进沟通,打造平台,共同引领学生完成法律职业精神的塑造。
其次,行政法学课程应留出部分实践学时,邀请校外专家打造行政法学课程思政“第二课堂”,围绕社会中的热点行政法问题以及学生密切关注的学习与就业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让学生在参与互动中实现自我更新、自我完善,拓宽学生的眼界和见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实现全面发展。
三、提升专业课教师的思政教学能力,打造与思政课教师的教学交流机制
(一)提升专业课教师的思政教学能力
首先,行政法学专业课教师要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政理论水平。要实现行政法学“课程思政”改革的目标,打造精品课程,达成既教书、又育人的双重目标。行政法学专业课教师不仅要精通自己的专业,而且还要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拥有这个“支点”,从事融入“思政”元素的行政法课程教学才能驾轻就熟,才能够实现行政法学课程知识性和思想性、科学性和政治性的统一。另外,行政法学专业课教师还应该积极参加相关“课程思政”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在不断的学习和交流中借鉴优秀教师有用的教学观念和方法,从而提高自身的思政教学水平。
其次,行政法学专业课教师要充分发掘法学知识背后的人性考量、价值关怀与制度定位。要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润物无声地将法学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比如说在进行中外行政法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比较的时候,要为学生客观、全面地分析不同国家、地域因历史传统、政治体制等原因而导致的差别,让学生充分了解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形成的“本土资源”,树立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既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在讲授国家机构和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时,要引导学生了解反腐的意义、树立依法反腐的理念。在讲授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时,要使学生明确权利与自由都是相对的,作为一名公民,既要正确行使权利,也要自觉履行义务。
最后,行政法学专业课教师要提升语言魅力。课堂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很容易流于说教,因而教师的语言魅力就显得格外重要,它很大程度上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赢得学生的好感和认同。因此,融入“思政”元素的行政法课程要求教师努力提升自身在课堂上的语言魅力,不仅要做到重点突出、言简意赅,而且要讲究语速和语调,还要注意幽默风趣、避免呆板,甚至多使用当今流行的网络语言,形成年轻人更乐于接受的语言风格。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 网址: http://www.zfltzz.cn/qikandaodu/2021/0223/571.html